通知书
刘科:
因刘科未履行本院(2022)辽0291刑初21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遵照执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经本院依法对案涉财产价值委托评估,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最终确定市场参考价139300元,又于2024年2月4日作出的(2024)辽0291执2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刘科名下特斯拉牌小型轿车。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送达(2024)辽0291执265号执行裁定书,并就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告知(具体信息详见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如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
联系人:于法官 联系电话:0411-87936139
特此通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0日10时至2024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6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品牌型号:特斯拉;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评估价:13.93万元,起拍价降价30%,为:9.751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900元。(或其整数倍)。
标的物所在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籍:重庆)。
特殊说明:1、该车辆已停放约4年,车辆已无法启动。本次拍卖车辆是否超出年检期限及如何处理超期未年检事宜、能否办理车辆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解决。
2、该车有停车费具体停放天数及费用自行了解,车辆停放管理费由买受人与车辆停放管理处自行协商(管理费参考20元/天)。
3、车辆前保险杠、后保险杠、后左侧大灯有维修痕迹,车辆表面人为恶意划痕较多,内饰保养差,内饰被人为泼洒脏污。
4、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此标的物所有信息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于法官 0411-8793613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车辆的年审、保险、违章罚款、欠费、车辆能否转籍过户及相关规定、流程、费用等事宜,违章罚款、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的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62284005670403963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热线:400-612-1717。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于法官 0411-87936139
联系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热线:400-612-1717。
网址: 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6
此公告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发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