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72网拍13号
本院将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29日10时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船名:浙岱渔15385;船籍港:岱山;船舶种类:国内捕捞船;生产方式:拖网;船长:36.95m;型宽:6.4m;型深:3.1m;船体材质:钢质;总吨位:198;净吨位:69;航行与作业区域:近海航区;建造完工日期:2013年03月07日;建造地/船厂:舟山市岱山县闸口船厂。
二、拍卖依据:本院(2023)浙72 执保53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浙岱渔15385”船。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岱山江南码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看样请联系:13515808688(顾);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0574-89285046(严)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34万元,保证金26万元,加价幅度6000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1. 经审查,“浙岱渔15385”属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动态数据库在册渔船,捕捞许可证编号“(浙)船捕(2022)hy-200165号”(证书使用期限至2027年2月20日)。但该船实际主机总功率396千瓦与船舶证书主机总功率(220千瓦)不符。根据《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机功率、载重或者主尺度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渔业船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买卖:(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尚未结案的”之规定,该船须按规定完成整改并取得有效国籍登记证书后,方可依法公开拍卖并办理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手续。
2. 根据农业农村部 2018 第 1 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和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2017]56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登记地应为沿海县(市),且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一致;(2)船长大于或等于12米的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得跨海区买卖,船长小于12米的国内海洋小型和内陆捕捞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买卖;(3)户籍登记为一方的申请人已有两艘以上小型捕捞渔船,不得再申请购置小型捕捞渔船;(4)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不得再申请购置海洋捕捞渔船;(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
3. “浙岱渔 15385”渔船 2023 年度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已缴纳,目前被海事法院保全。
4.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自本公告公布三日后六十日内(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事项请关注宁波海事法院门户网站(www.nbhsfy.cn)。
债权登记:0580-2323358(黄)
承办法官:0580-2323359(王)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王)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北交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1717。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严)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 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24年2月23日